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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剑公资交土拍告[2022] 003号
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)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川府发[2014]58号)等规定,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〔2022〕(拍)字0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地块 编号 | 土地 位置 | 土地面积(㎡) | 土地 用途 | 规划指标要求 | 出让年限(年) | 起拍价 (万元) | 竞买保证金 (万元) | 增价幅度 (万元/次) | |||
建筑 限高 | 建筑 密度 | 容积率 | 绿地率 | ||||||||
剑自然资〔2022〕(拍)字01号 | 剑阁县公兴镇滨河路 | 5720.63 | 居住 用地 | / | ≤30% | >1且≤2.2 | ≥35% | 70年 | 836 | 200 | 20 |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,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7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11: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、电汇、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,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。
六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,申请人须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7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。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。
七、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,拍卖活动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10:00。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,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。
八、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九、特别说明(详见出让须知)。
十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。
十一、联系地址及联系人
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楼
联系人:张先生 联系电话:18011156629
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
联系地址: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
联系人:梁先生 联系电话:0839-6602978
十二、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
缴款单位: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缴款账号:33950120000033324
开户银行: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十三、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
1.中国土地市场网:https://www.landchina.com/;
2.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:http://202.61.89.138:800;
3.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.广元市):http://www.gyggzyjy.cn/;
4.广元日报。
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
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
2022年8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