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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-12-09  来源:本网   172 次围观

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
剑公资交土拍告[2020] 008   

 

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)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川府发[2014]58号)等规定,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[2020]拍字0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
地块 编号

土地位置

土地面积(㎡)

土地 用途

规划指标要求

出让年限(年)

起拍价(万元)

竞买保证金(万元)

增价幅度(万元/次)

建筑限高

建筑 密度

容积率

绿地率

剑自然资[2020]拍字007号

剑阁县普安镇剑南路原毛巾床单厂

22799.11

居住用地

≤80米

≤35%

>1且≤3.0

≥25%

70

7217

2000

100

备注

1.竞得人必须在用地范围内东侧无偿配建不小于2000㎡开敞式广场。

2.宗地地灾评估由竞得人结合地勘一起评估,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局备案。
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,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。
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30日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(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-2、12-3号)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
五、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11: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、电汇、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,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。

六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,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-2、12-3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。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,踏看时直接与剑阁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,并保留影像资料

七、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,拍卖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:00。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,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。

八、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
九、特别说明(详见出让须知)。

十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。

十一、联系地址及联系人

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-212-3

联系人:王女士     联系电话:19940773422

 

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

联系地址: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

联系人:梁先生      联系电话:0839-6602978

十二、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

开户单位: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开户银行:农行剑阁县支行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银行帐号:22290101040008414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   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2020128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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