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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
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,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宗地编号 | 剑自然资[2020](拍)字01号 | 宗地总面积 | 593.08平方米 | 宗地坐落 | 剑阁县公兴镇大桥社区二组、三组滨河路(滨江花园) | |||
出让年限 | 70 | 容积率 | 小于或等于5.90 | 建筑层数(%) | 不大于6层 | |||
建筑面积 | 不大于3500㎡ | 建筑间距 | 满足相关消防、日照、通风等要求 | |||||
主要用途 | ||||||||
城镇住宅用地 | ||||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
居住用地 | 面积 | |||||||
城镇住宅用地 | 593.08平方米 | |||||||
投资强度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 | 17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5104320BA0004 | |||
现状土地条件:宗地红线外“三通”和宗地红线内“场平” | ||||||||
起始价 | 81万元 | 加价幅度 | 1万元 | |||||
拍卖活动时间 | 2020年0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| |||||||
备注: | 1.由竞得人在三楼无偿配建200㎡建筑面积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公兴镇人民政府; 2.竞得者在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前,应事先和公兴镇人民政府签订还建协议。 | |||||||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0年06月10日 至2020年06月29日到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2020年06月10日 至2020年06月29日 到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9日11时00分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20年06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进行。拍卖时间为:2020年06月30日10时00分。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
联 系 人:梁先生
联系电话:0839-6602978
联系地址: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-2、12-3号
联 系 人:王女士
联系电话:19940773422
开户单位: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
开户银行:农行剑阁县支行
银行帐号:22290101040008414
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
剑阁县自然资源局
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
2020年06月10日